索引号 | 736164/2019-00129 | 成文日期 | 2019-02-20 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发布机构 | 市审计局 |
2019年第2号: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主任、党组书记曾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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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9年2月20日公告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(中办发〔2010〕32号)的规定,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,于2018年7月至8月,对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主任、党组书记曾莉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。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: 一、基本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。 曾莉于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、党组书记,主持单位全面工作。任职期间,单位收支基本平衡。 二、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受理了各类审批及收费等事项,新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入驻,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,推动乡镇政务中心建设。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。 三、履行经济责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(一)互联网+政务服务推动力度不够。 (二)2016年、2017年超预算支出249.35万元。 (三)部分经济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。 (四)部分支出、资产管理不规范。 至审计公告日,被审计单位正在整改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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